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函〔2019〕31号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全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将组织对各区义务教育规范办学专项治理及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5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安排1-2天。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和相关区教育局对接后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各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区义务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
1.局领导班子是否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2.是否成立了专项治理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3.是否制订下发了本区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分别将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传达到区内所有学校相关人员;
4.是否按要求对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所有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排;
5.是否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投诉举报电话,处理相关投诉举报;
6.是否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宣传工作;是否通过舆论宣传和引导,形成浓厚氛围。
(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违规办学专项治理、所有学校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
重点检查:
1.是否对照两项专项治理内容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列出义务教育违规问题清单及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
2.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
3.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将违规办学专项治理自查及整改情况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
4.义务教育学校是否把违规办学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所有学校是否将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的方式进行。每个区至少检查2所小学、2所初中,重点检查热点公办和民办学校。
1.听取汇报。区教育局汇报两项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2.现场检查。到校进行检查,听取学校两项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座谈了解情况,检查台账资料。
3.交流反馈。检查组采用现场反馈或集中反馈的形式,交流在专项治理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四、相关要求
1.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省、市要求,认真抓好两项专项治理工作。检查过程中,要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工作,按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台账资料。
2.各检查组要和相关区教育局做好对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检查期间,深入学校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各区、各校在贯彻落实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已掌握或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其抓好整改。注重收集各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时协调处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3.各区教育局、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各检查组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整理有关情况,对检查的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3日前分别交中学教育处、学校安全管理处。
中学教育处联系人:臧扬;联系电话:83639961,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周海军;联系电话:83639979。
附件:义务教育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分组安排
南京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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