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围栏采购公告
一、项目内容:电子围栏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及安装;
二、投标单位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设备,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根据相应的产品品牌出具厂家原厂项目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函原件(注明质保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货物总体要求:
(1)供应商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电子围栏厂商应提供连续三年以上超过300万元的产品责任险;
(3)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
3、其他:
(1)投标单位需提前到现场进行环境勘测,以便能制定准确的方案及报价。
(2)投标单位需制定张力电子围栏解决方案,并附相关货品详细参数及详细报价明细供使用单位参考选择。
(3)投标单位制定的解决方案应满足使用单位的基本需求。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6月30日下午16:00前(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30日下午16: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致远校区传达室。
四、现场联系负责人:
现场联系负责人:何老师(致远校区)联系电话:13913921092
郎老师(龙蟠里校区)联系电话:13851771714
王老师(幕府山校区)联系电话:13951753223
五、投标文件编制: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公司简介;
3、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资信证明(交标书时带相关资质原件,备查);
4、厂家相关授权及产品相关检测报告、产品责任保险及其它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投标报价清单;
6、供货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7、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8、供应商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投标文件包封: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各合并成一个包封。封包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七、评标办法:
1、评标采取综合评审法。主要以方案的合理性、投标报价、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供应商同类项目的业绩等为主要参考因素;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八、付款方式:
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95%款,余额5%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支付。
九、其它注意事项:
报价中含:设备-运输—保险—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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