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撰写教科研材料5篇。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教材或教参、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至少有3篇为本学科的专业论文(含1篇教学案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2篇以上(同一年度同一颁奖单位的只认1篇)。
(3)正式出版过与本学科教育教学相关的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4)参加编写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参加编写教参(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5)主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并通过成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至少1篇。
教科研材料观点正确,紧密联系教育教学工作实际。
2、示范作用: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教学业绩显著。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等工作,或能独立指导各类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等。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
(2)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由于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老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
(3)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5次,其中,校际间4次,或区县级2次;公开课教学质量高,受到好评。或获得区县级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35周岁以下的申报者,至少有1次市级以上公开课或讲座。
(4)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85%以上,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
3、指导青年教师: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下为破格申报的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达到正常评审条件基础上,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至少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并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在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的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必备条件之一)
(2)在班主任或其他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突出成绩,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资历破格者须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必备条件之一)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科研人员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出版发行的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
(5)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或获得过市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