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打算参加评选的老师,在5月6日中午前将论文交到学校教科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4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一、征文内容
本年度案例、叙事评比以学校课程建设为主题,涉及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等。此外,还包括课堂教学的实践及探索;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5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文章的征收与纸质文本的要求
1.文章征收
2013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文章。
2.纸质文本的要求
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单位)经遴选,上报市教科所的文章需打印成纸质文本,并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文本的首页需附网报打印的封面。参评的文章一式一份,请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清楚。注意: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正文以及封面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文章作者限一人。
四、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比、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评比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于4月17日开始,向学校申报文章。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比,并依据各区教科室关于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数量的要求,向区县教科室上报优秀校级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3)。
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遴选出优秀的文章。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20篇,则上报市级参评文章一等奖篇数为4篇、二等奖篇数为6篇、三等奖篇数为10篇。
2.区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申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所)于5月2日——5月6日,接受各校的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并在5月7日——5月16日根据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附件1)评比文章。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50%。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380篇,则上报市级一等奖篇数为76篇、二等奖篇数为114篇、三等奖篇数为190篇。
3.市级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申报(网报)、评比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教科室)于5月17日——5月21日请将所有上报文章的电子目录(一、二、三等奖)(附件2)传送至市教科所,并按照得分情况对文章进行降序排列。各区教科室通知区级(市各直属学校教科室通知校级)参与本次市级案例、叙事评比的教师于2013年5月27——5月31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具体地址另行通知),网报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24点。
各区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于6月1日——6月10日按要求向市教科所送交“不含姓名、学校、区县等信息”的本区域评比的一、二等奖文章的纸质稿(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上报文章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各家上报文章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
市教科所将于6月11日——7月31日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初、复评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评比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2013年7月31日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13年11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联系人员及方式
教师发展研究室,电话:82212028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为减轻老师们的负担,本次文章评比不再收取任何评比费。
请各区县教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南 京 市 教 育 学 会
2013年4月16日
附录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区上报市教科所的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上限总数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区县) |
上报市级的上限总数 |
一、二等奖文章的纸质稿上限篇数 |
南京市第一中学 |
20 |
10 |
南京市金陵中学 |
20 |
10 |
南京市中华中学 |
20 |
10 |
南京市外国语学校 |
20 |
10 |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20 |
10 |
南京外国语学校仙林分校 |
20 |
10 |
南京市幼儿师范、女子中专 |
18 |
9 |
南京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18 |
9 |
南京市财经学校 |
18 |
9 |
南京市盲人学校 |
6 |
3 |
南京市聋人学校 |
6 |
3 |
南京市建宁中学 |
6 |
3 |
南京市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
10 |
5 |
南京市卫生学校 |
18 |
9 |
鼓楼区(合并前) |
380 |
190 |
玄武区 |
300 |
150 |
白下区(合并前) |
280 |
140 |
秦淮区(合并前) |
160 |
80 |
建邺区 |
220 |
110 |
下关区(合并前) |
180 |
90 |
江宁区 |
580 |
290 |
雨花区 |
200 |
100 |
栖霞区 |
280 |
140 |
浦口区 |
360 |
180 |
六合区 |
340 |
170 |
沿江工业开发区 |
180 |
90 |
高淳区 |
220 |
110 |
溧水区 |
240 |
120 |
附件
· 附件1:2013年度南京市教育案例、教育叙事评分标准.zip
· 附件2:区教科室、直属学校上报市级文章目录.xls
· 附件3:学校上报区教科室文章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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